承认婚外亲子关系

今天,一个孩子非婚生子并不罕见。 为了建立亲子关系,有两种方法 - 自愿和强制,在法庭上进行。 在这篇文章中,我们将讨论如何识别和规范婚外的亲子关系。

承认婚外关系

父母过着平民家庭

公民婚姻并不令人意外。 这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单元,然而,没有“护照上的印章”。 只有当孩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时,父母双方都需要在登记处写一份声明来建立亲子关系。 但这并不困难,也不长。 非婚生子女的名字的选择将取决于双方父母 - 他们决定,所以它会。

父亲拒绝自愿认出他的孩子
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母亲或孩子年龄大,有权向法院提出关于承认父亲身份的请求。 很多时候,连同这样的要求,都会要求父亲支付赡养费。 但值得一提的是,赡养费将从法院对他们作出正面决定的那一刻起恢复。 对于孩子以前的生活,父亲不会支付任何费用。 还应该记住,赡养费只能从父亲的正式工资中计算。 彻底权衡这一步骤,以免在将来剥夺“强制”父亲的父母权利以逃避赡养费支付。

你还需要明白,建立亲子关系是强制性的,你不会强迫这个男人爱他的孩子,而是容易在未来增加孩子的问题。 毕竟,父亲可能会迷路,如果孩子出国,他将不得不寻找他,以便获准离开。 因此,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。

提交这一诉讼的妈妈,有必要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,这有助于在法庭上确认他是对的。 它可以是邻居,同事,熟人 - 所有那些可以说你们共同生活并领导共同的“经济”的人。

孩子的出生不是来自配偶,而是来自另一个男人

它看起来像现代连续剧的情节? 但它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和这个。 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一名妇女住在登记的婚姻中,她的配偶将自动被登记为儿童的父亲。 如果在300天内离婚,孩子也将在前配偶登记。 为了安排“我”之上的所有要点,有必要进行挑战亲子鉴定的程序。 为此,有必要向配偶和母亲,或真正的父亲和母亲,向登记处提交申请。

父亲希望建立渊源

母亲被剥夺了父母的权利或被认为在法律上不称职 - 在这种情况下,为了确定父亲的身份,父亲可以自己向法院提出索赔声明,如果他早些时候他已经试图通过登记处这样做,但是被监护和托管机构拒绝。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,不仅有一位父母,还有其他亲属可以提出这样的陈述,还有孩子本人早些时候说过,如果他年龄大了。

父亲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

父亲自愿承认父权的权利,或以与母亲完全相同的司法程序建立的权利,或者:

如果父母不住在一起,父亲有权看到和 与你的孩子沟通 - 母亲不应该阻止这一点。 只有法院可以禁止交流,如果证明父亲对道德或身体性质的儿童造成伤害。

如果需要,父亲可以和孩子一起生活。 但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必须证明,改变孩子的居住地点是必要的,父亲将会更好,更安全,更舒适。

对孩子有权利的同时,不要忘记父亲必须履行的义务。 关心和发展 - 这只是给一个小男人必要的一小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