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维规律

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就已知道正确思想的基本规律。 无论你和对话者多大年纪,你的职业,社会地位,甚至你对一般逻辑的看法如何,这些法律都会继续运作,不能被替换或删除。

我们每天运用逻辑思维的规律。 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总是会注意到它们在某些时候被侵犯了。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,不遵守基本法则是一种 思维 紊乱。

身份法则

这部法律规定任何概念都是相同的。 每个陈述都必须具有明确的含义,对话者可以理解。 单词只能用于其真实的客观意义。 概念的替代,双关语也指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。 当一个讨论主题被另一个讨论主题所取代时,每一方都有不同的意义,但对话被认为是对同一事物的讨论。 通常情况下,替代是故意的,其目的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误导一个人。

在俄语中,有很多单词在发音和拼写上都是相同的,但意义不同(同音异义),所以这些单词的含义是从上下文中揭示出来的。 例如:“天然水貂的皮毛外套”(我们正在谈论毛皮)和“挖一只水貂”(从上下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,在这个短语中是指动物的洞穴)。

对这一概念的含义的替代会导致违反身份法,因为对话者存在误解, 冲突或错误的结论。

由于对讨论的含义模糊不清,常常违反了身份法。 有时候,个人表达中的一个词有完全不同的含义。 例如,“博学”和“受过教育”往往被认为是同义词,而不是用于他们自己的意思。

非矛盾的规律

从这个规律出发,随着一个反对思想的真理,其余的必然是错误的,不管它们的数量如何。 但是,如果其中一个想法是错误的,这并不意味着相反的情况一定是真的。 例如:“没人认为”和“大家都这么认为”。 在这种情况下,第一个想法的错误还没有证明第二个的真实性。 只有当观察到身份的规律时,讨论的含义是明确的时,非矛盾法则才有效。

也有兼容的想法,不相互否认。 “他们走了”,“他们来了”可以在一个句子中使用,并保留一段时间或地点。 例如:“他们离开电影院回家。” 但同时也不可能离开并来到一个地方。 我们不能同时断言一种现象并否认它。

被排除的第三者的法律

如果一个陈述是错误的,那么矛盾的陈述就是真实的。 例如:“我有孩子”或“我没有孩子”。 第三种选择是不可能的。 孩子不能在理论上或相对的。 该法意味着选择“或 - 或”。 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言论不能是虚假的,也不能同时成立。 与以前的正确思维规律不同,这里我们所谈论的不是反对,而是思想冲突。 其中两个以上不能。

有道理的法律

正确思维的第四定律比以前发现晚了。 因此,任何想法都应该是合理的。 如果陈述未得到充分证实并且没有得到证实,那么它可能不会被考虑在内,因为 将被视为虚假。 例外是公理和法律,因为它们已经被多年的人性经验所证实,并被认为是一个不再需要任何证据的事实。

除非有足够的证据,否则没有任何陈述,理由或想法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