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者的行为

受害者行为是边缘行为的种类之一。 这是关于一个人的行为引发攻击的情况。 受害者概念的基础来自拉丁文“受害者” - 受害者。 这个概念是由人的身体,心理和社会特征和迹象所获得的一个集合,这些特征和迹象增加了将他变成犯罪受害者或破坏行为的可能性。

受害者行为的原因通常归因于一个人成为受害者的倾向。 通常这种行为无意识地,自发地表现出来。

在我们这个时代,对受害者的行为分类有不同的选择,但尚未采用统一的分类体系。 VS 考虑到受害者行为机制,明斯克提请注意,在大多数暴力犯罪中,受害者的行为触发了犯罪行为。 在研究谋杀和严重身体伤害的过程中,发现在事件发生前的大多数情况下(95%),受害者与肇事者之间存在冲突。

DV Rihvman认为,有必要根据年龄,性别,社会地位,道德和心理特征,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受害者的有罪程度对受害人进行分类。

有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人表现出不同类型的受害者行为:

  1. 积极挑衅地挑衅犯罪分子。
  2. 被动地服从暴力。
  3. 他们表现出对骗子的狡猾或完全不注意的绝对理解。

受害者行为的心理可以反映在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中,可以对持续犯罪产生最小的影响,并且可以对其发挥决定性作用。

除了上面的分类外,里夫曼还根据人类素质的表达程度来构造这种现象,这决定了他的个人受害者。 结果,描述了以下类型的受害者行为:

预防受害者行为

没有犯罪发生, 除非作为刑事制度“刑事 - 情势 - 受害者”的一部分。 由此出发,预防这个问题必须通过所有这三个要素来完成。 有效的预防是通过综合影响所有可能的因素,并考虑到受害者行为的特点。 在这方面,教育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,通报可能的犯罪,犯罪手段,犯罪情况的发生情况以及有效的解决方法。 此外,预防措施还包括提高人口道德水平,打击不道德生活方式的措施。 此外,重要的是要提到患有精神和神经疾病的医生的预防工作的重要性。